有力维护人民安全和国家安全


中国依法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不断增强反恐防恐能力,更好统筹安全稳定与社会发展,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提升了人民的安全感,捍卫了国家安全,也为区域和全球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不断增强反恐防恐能力。随着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中国不断加强交通运输、寄递物流、危险物品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地方反恐怖防范标准建设,相继制定修订了各类反恐怖主义预案,并加强演练,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新的技术设备,并用于实训和实战,有效应对人工智能、加密通信、虚拟货币等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挑战,不断提升科技反恐怖主义能力。坚持反恐怖主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宣传进校园、进单位、进社区等,面向社会公众推出《公民反恐防范手册》等宣传品,出台涉恐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暴力恐怖突发状况的能力。

——更好统筹安全稳定与社会发展。2014年以来,中国持续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惩处了一批预谋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人员,把绝大多数恐怖活动摧毁在预谋阶段、行动之前,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反恐怖主义促进安全稳定,安全稳定带来发展红利,发展红利进一步巩固安全稳定。以中国反恐怖主义斗争主战场新疆为例,2012年至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019元增加到3841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876元增加到16550元,分别增长1.02倍和1.4倍。截至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新疆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366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023年,新疆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6544万人次,同比增长117%,实现旅游总收入2967亿元,同比增长227%,游客接待量创历史新高,旅游热度持续位居全国前列,旅游业逐步成为带动就业、富民惠民的重要支柱性产业。

——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中国在严厉惩处恐怖活动违法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以非刑罚方式教育挽救大多数受极端主义思想蛊惑,但行为尚未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人员。政府各有关部门、妇联等社会组织、宗教团体以及学校、家庭等密切配合,针对受极端主义感染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采取多种干预措施,避免其受到进一步侵害。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它歪曲宗教教义,鼓吹暴力激进观点,严重破坏正常宗教活动。在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和控制下,一些人参与或者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中国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依法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有效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渗透蔓延的态势。群众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普遍能够认清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明辨是非和抵御渗透的能力明显提高。

——为全球和区域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中国通过有力打击境内恐怖活动,加强口岸边境管控,阻止恐怖分子的跨境流动,有效遏制恐怖主义的传播蔓延。中国按照法律规定,根据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按照平等互惠原则,积极开展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怖主义合作中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坚持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公认的国际法,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怖主义决议,先后参与了12项全球性反恐怖主义公约,积极履行反恐怖主义义务。积极倡导区域反恐怖主义合作,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推动制定《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司法合作、联合反恐怖主义演习等,在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执法部门和边境地区反恐怖主义领域会晤交流和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交流、边境管控、案件侦办、打击恐怖融资等方面,与数十个国家开展了务实交流与合作。

结束语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确保反恐怖主义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但各国的政治体制、法律制度、文化传统存在差异,所面临的恐怖主义形态、形式、行为表现不尽相同,在反恐怖主义法治实践上不可能完全一致。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历经40余年的发展完善,实现了本国法治精神和理念与国际反恐怖主义原则和理念的协调统一,既有效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又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符合本国实际和国际惯例,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国家时常无视各国自主选择反恐怖主义法治化道路的权利,将自身意志强加于人,妄加评判他国实践做法,甚至以所谓“法治”“人权”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侵犯他国主权,严重阻碍国际反恐怖主义法治化进程,严重削弱国际反恐怖主义合作基础,严重影响国际反恐怖主义效果。

实践证明,各国的探索和实践只要能够体现人类社会价值取向,遵循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原则准则,符合本国国情和法律制度,就都是国际反恐怖主义法治化事业的组成部分。国际社会应海纳不同形态的反恐怖主义法治路径,坚决反对反恐怖主义“双重标准”,反对将反恐怖主义问题政治化、工具化。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积极参与全球反恐怖主义治理,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互学共鉴和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全球反恐怖主义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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