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
年 月 日,本人在兴宁市刁坊镇 与 发争执,后受伤。事后, 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关押于兴宁市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 支付了医疗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其后又积极与我协商进一步补偿事宜,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 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 元。
通过协商过程我们了解到 家庭也很困难。这种困难情况下, 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我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其亲人也需要他的工作收入扶助。 的行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但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恳请公安机关对 的刑事责任予以撤销处理。
此致
兴宁市公安局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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