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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中国



今天是6·5世界环境日,东莞中院选取了三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案例,以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中国。


一、多人结伙盗采海砂,最高获刑12年6个月


近年来,随着海洋资源的日益珍贵,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盗采海砂,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等人预谋合伙租用砂船运输、转卖他人盗采的海砂谋取暴利。他们利用南某公司出租的砂船先后共运回盗采海砂超27万吨,销售价值达2587万余元。最终,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南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被告人吴某某犯非法采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严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余十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二年不等。


二、律师说法


本案涉及破坏海砂的采、运、销等各个环节,犯罪分子通过与中间人员勾连通谋、通风报信运输盗采海砂,涉案价值特别巨大,严重危害海洋生态环境。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涉海砂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服务绿色发展、助力海洋强国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三、保护环境权益的重要性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日益严重。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东莞中院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与联动,形成打击合力,提高打击力度和效果。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人人关心环保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中国。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环保工作,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才能建设一个美丽、繁荣、宜居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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