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也应该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之一。草案第三十条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制作、传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网络信息,开发、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生动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同时,第三十六条还规定了网信部门对违反爱国主义精神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的责任。
“从互联网传播的规律和实践来看,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加大信息的审核,防止违反爱国主义精神的信息网上传播,更为重要,也更有效率。”杨振武委员指出,应强化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建议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要求网络运营者加强审核,对用户发布的违反爱国主义精神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李锦斌委员建议将草案第三十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修改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和规范网络内容建设”。
“在调研中,中西部省市有关部门反映,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突飞猛进,传统的爱国主义教育方式的效果有所减弱,网络平台中的游戏、影视等各类产品对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和学生思想观念的影响正在不断增加。”李钺锋认为,无论是从网民总体看,还是从未成年人角度看,网络产品特别是网络游戏都已经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游戏等网络产品弘扬爱国主义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网民特别是未成年网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培育。为此,他建议,草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产品特别是网络游戏中突出爱国主义导向的规定,从而推动在网络平台上营造更加浓厚的爱国主义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