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起,广东159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其中广东省司法厅委托下放的行政职权数量最多,共计41项。职权委托下放后,将赋予横琴合作区更大发展改革自主权,有助于进一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吸引澳资、澳企、澳人到横琴集聚发展和就业生活。
“向社会放权、为市场主体松绑,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是‘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的主要任务。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的‘减法’必须做好。”广东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以来,该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助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力协助省政府及省直部门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调整实施工作,对调整实施行政职权事项的审核超400项,持续推动赋予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地更多改革自主权。
基层行政执法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2020年,广东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发布《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就相关领域的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事宜进行依法授权。在改革实践中,下放至乡镇(街道)的执法职权并不是“一放了之”,广东省司法厅推动各地评估下放县级执法权限实施情况并适时作出调整,深入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指导。
广州市印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规范指引,以清单形式梳理每项行政处罚事项对应的自由裁量权规则、裁量情节、裁量标准等,为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了详细依据。自区级行政职权下放以来,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完成执法人员“1+2+2+N”配备,涵盖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职能线条,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线人员抓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