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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省份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授权,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据悉,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5省(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本次扩大试点后的21个省份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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