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诺购买VR体感一体机后只要连续打卡300天,就能返现3000元。买家按约落实后,卖家却迟迟不兑现。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因商家拒绝兑现返现承诺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定商家违背诚信原则,应向原告支付3000元购物卡。
VR体感一体机可以让人们身临其境的体验虚拟现实,无论是游戏、教育、健身还是观光旅游,都能获得新鲜的感官享受。2022年6月,小李在电商平台上向青岛某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一台VR体感一体机。网店约定:“打卡300天保底返3000元。自激活起的365天内通过体验机器内容活动有效运动时长最低达到30分钟即可达到打卡标准。完成连续打卡300天最终累计可获得保底3000元某电商购物卡。”2023年4月,小李向案涉网店客服反馈已完成打卡要求并根据客服要求在指定网址提交了审核材料。网店反馈结果为“您的申请已通过,您的返款将在审核通过后的30个自然日内尽快发放,请您耐心等待”。小李等了几个月,也不见3000元购物卡到账,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通过电商平台向被告公司经营的店铺购买案涉商品,双方间成立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按照约定完成打卡,被告公司对此亦予以确认,其超过约定日期仍未兑现返卡,构成违约,违背了诚信原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返卡。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周瑞平 唐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