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保过”协议落空,法院判教育培训机构全额退费



在追求职业发展的道路上,许多人会选择参加各种培训和辅导,以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然而,当这些培训承诺“保过”却未能兑现时,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近日,一起涉及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的案件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落下帷幕,法院最终判决教育培训机构全额退还培训费用,为消费者刘文(化名)讨回了公道。


故事始于2020年7月,刘文在参加了某学校的公开招聘考试后,成功入围面试名单。为了能在面试中表现出色,她决定寻求专业的培训帮助。通过朋友的介绍,刘文得知梧州有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提供面试培训服务,并且承诺签订“保过”协议。如果面试未通过,机构将全额退还培训费用。这样的承诺让刘文心动不已,她认为这是一个提高自己面试成功率的好机会。


于是,刘文与这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磋商,并支付了500元定金。几天后,双方正式签订了一份公招面试培训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培训费用总额为15000元,培训期间刘文需要配合机构的培训时间及安排,如果刘文未按要求进行培训,后果自行承担。同时,协议还约定,如果刘文未进入本次教师公招面试岗位核定人数的名额,机构将在官方公布面试考核结果后的10天内一次性退还全部培训费用;但如果由于个人原因未通过考核,则不予退款。


签订协议后,刘文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剩余的14500元培训费用。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她参加了机构组织的为期4天的培训。然而,尽管刘文在培训中付出了努力,但在随后的面试考核中,她仍然未能如愿通过。


面对这样的结果,刘文感到十分失望和不满。她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协议要求参加了培训,但机构却未能兑现“保过”的承诺。因此,她要求教育培训机构退还全部培训费用。然而,机构却以刘文未完全配合培训时间为由,拒绝退还费用。


无奈之下,刘文将教育培训机构诉至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协议内容、培训过程以及退款责任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刘文坚持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协议要求参加了培训,并且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因此机构应该退还全部费用。而机构则坚称,刘文在培训过程中存在不足和配合问题,因此不予退款。


经过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文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公招面试培训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刘文已经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了培训费用,并按时参加了培训。然而,她并未能通过面试考核。根据协议中的约定,如果刘文未进入面试岗位核定人数的名额,机构应该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教育培训机构全额退还刘文15000元培训费用。


这起案件不仅为消费者刘文讨回了公道,也为广大消费者在面对类似“保过”承诺时提供了法律上的参考和借鉴。同时,它也提醒教育培训机构在提供培训服务时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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