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处分权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合同(即“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2

  • 核心问题: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效力待定合同的一种典型情形。

  • 效力规则:根据原《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及《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的精神,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理解要点

    1. 无权处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区别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无权代理合同)-2-10

    2. 此类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追认无处分权人是否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如果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反之,合同无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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